作者: 来源: 发表时间:2006-04-27
1月9日上午,新疆新闻摄影工作者在《中国新闻摄影工作者自律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自律公约》)上郑重签名,表示以身作则,积极响应《自律公约》,弘扬职业精神,恪守职业道德,反对弄虚作假,维护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良好形象,促进中国新闻摄影事业健康发展。
《自律公约》是由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制定的。内容共有10条,包括在采访拍摄时,要“尊重新闻事实”、“体现人文关怀”。在新闻照片的后期制作中,“不得对新闻照片进行影响事实的修改”,在新闻照片的剪裁中“不得破坏基本信息的传递”以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等,基本涵盖了新闻摄影的工作流程。
此前,《自律公约》已经得到了中央和地方上百家新闻单位摄影部的响应。
当日上午,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、新疆记者协会主席祝谦,新疆记者协会常务副主席、新疆日报社总编辑黄元才,中国新闻摄影学会副会长、新疆记者协会副主席、新疆经济报社长、总编辑苏继赏,新疆新闻摄影学会会长宋士敬以及其他报社领导、摄影记者们纷纷在《自律公约》上签名。
作者:王琦铭 |